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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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宝安区关于促进专业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政策解读
为加快宝安区产业转型升级,提升专业服务业竞争力,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全力推进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先锋样板城区建设,根据《深圳市宝安区科技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结合宝安区实际,宝安区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制定了《宝安区关于促进专业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现将有关条款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支持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工作部署,紧密结合“双区驱动”发展要求,认真调研分析宝安区产业发展需求,宝安区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制定了《宝安区关于促进专业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措施》。
二、目标任务
通过出台《宝安区关于促进专业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措施》,优化提升宝安区专业服务业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专业服务业竞争力,加快宝安区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全力推进粤港澳大湾区、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先锋样板城区建设。
三、主要内容
《宝安区关于促进专业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措施》主要依据宝安区产业发展情况,着重支持专业服务业中法律、会计、人力资源、工程技术与设计、科技服务、资产评估服务、知识产权服务、检验检测服务等行业领域,分别从优质企业奖励、企业经营发展、办公空间保障、人才保障等方面制定支持措施,共八项。
第一项“优质企业奖励”鼓励优质专业服务业企业在我区经营发展,按照其上一完整纳税年度区级财政贡献全额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示例:某专业服务业企业,达到条款规定的优质企业标准,对区级财政贡献为300万元,可以获得300万元一次性奖励。
第二项“经营发展奖励”主要对首次纳入统计的专业服务业企业和经营规模不断发展的企业进行奖励。示例:某专业服务业企业上一年度第一次纳入宝安区统计库,可获得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第三项“专业活动补贴”主要对经区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支持的专业服务业峰会、论坛、学术会议,予以投入费用的补贴。示例:某专业服务业企业,经区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组织了行业内全国性高峰会议,投入费用300万元,按照50%,不超过100万元,最终可获得100万元的补贴。
第四项“办公用房租金补贴”主要对规模以上和优质专业服务业企业在宝安区租赁办公用房的租金予以补贴。示例:某规模以上专业服务业企业在宝安区租赁办公用房,上一年度租金为200万元,按照20%,不超过100万元,可获得40万元租金补贴。累计补贴不超过3年,每一年度补贴金额都根据上一年度租金*补贴比例进行计算。
第五项“办公用房购置补贴”主要对优质专业服务业企业在宝安区购置办公用房的租金予以补贴。示例:某优质专业服务业在宝安购置办公用房,购置金额为2500万元,按照10%,该企业可获得250万元购置补贴。
第六项“用地支持”主要是对专业服务业优质企业联合申请产业用地予以支持,符合条件的,按照区重点产业项目遴选有关规定组织产业遴选和用地供应。
第七项“企业人才住房保障”将规模以上的专业服务业企业,纳入宝安区人才住房重点企业名录,给予人才住房保障。
第八项“高层次人才保障”将专业服务业高端人才纳入我区高层次人才认定范畴,建立专业服务业高端人才库。经认定的专业服务业领域高层次人才,按规定落实好医疗、住房、子女入学等优惠政策。
附则部分明确本措施资金来源、扶持原则、解释部门、有效期等内容。
四、涉及范围
本措施条款适用范围为法律、会计、人力资源、工程技术与设计、科技服务、资产评估服务、知识产权服务、检验检测服务等专业服务行业领域。
本措施支持对象为在宝安区登记注册、纳统、纳税的,财务制度健全、实行独立核算的专业服务企业。
五、常见问题解答
问:向哪些部门申报该项措施资金资助?
答:区科技创新局(科技服务)、区司法局(法律服务)、区财政局(会计服务、资产评估服务)、区住房建设局(工程技术与设计服务)、区人力资源局(人力资源服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知识产权服务、检验检测服务)分别编制本措施的资金扶持项目操作规程,对社会公布实施。
问:什么时候可以申报该措施资金资助?
答:政策有效期内,区行业主管部门将在宝安政府在线等媒体上发布项目申报通知和指南,相关企业可登陆以上网站查看申报通知和政策文件,按照指引提交申报材料。
问:专业服务业企业申请补贴是否受注册地和纳税限制?
答:本措施适用于注册登记、统计关系、税务关系在宝安区的专业服务业企业。
问:专业服务业优质企业怎么认定?
答:本措施所指优质企业是指达到本措施支持措施第(一)项列出的标准的企业,例如人力资源服务公司,达到年营业额3000万元及以上且纳税300万元及以上或进入大中华区人力资源服务品牌100强,即本措施所指的优质企业,可申请享受各项支持措施。
六、其他说明
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深圳市宝安区发展和改革局会同各行业主管部门解释。
政策热线:0755-86250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