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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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工业设计发展扶持计划操作规程》政策解读
为规范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工业设计发展扶持计划的组织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工作实际,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制定了《深圳市工业设计发展扶持计划操作规程》(深工信规[2020]11号),现进行政策解读如下:
一、政策制定依据
依据《关于进一步促进工业设计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府办规〔2020〕6号)《深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府规〔2018〕12号)和《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工信规〔2020〕9号)等规定制定本操作规程。
二、政策主要内容
本操作规程共七章三十一条。
(一)第一章“总则”。明确操作规程编制的政策背景、工业设计概念、本《操作规程》适用范围等。
(二)第二章“职责分工”。明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项目单位、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各自承担的主要职责。
(三)第三章“项目申报基本条件”。明确申报项目及项目单位具体资格、条件。
(四)第四章“资助方向、范围和标准”。明确各项目资助方向、专项条件、资助标准和范围、评审方式。
(五)第五章“ 项目申报和审核”。明确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审核、公示到资金拨付的基本流程。
(六)第六章“绩效评价和监督管理”。根据《深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府规〔2018〕12号)等文件要求,拟定项目绩效评价要求和监督管理内容。
(七)第七章“附则”。明确生效时间和有效期。
三、政策重点、亮点
(一)扶持范围广。本操作规程包括工业设计中心、知名工业设计奖等7个不同扶持项目,新增工业设计走进中小微制造企业、工业设计产业服务体系之工业设计创新服务支撑平台和工业设计文化传播推广等扶持方向,资助对象涵盖制造业企业、工业设计企业、第三方服务机构和设计师个人等。
(二)资助力度大。相较于此前执行的工业设计发展扶持计划,本操作规程扶持项目资助的力度更大。其中,新增工业设计研究院扶持项目,获国家工业设计研究院认定的,资助上限为5000万元;工业设计领军企业扶持项目资助标准由原200万元提高到300万元。
(三)指标设置较合理。本《操作规程》中各资助方向,紧紧围绕落实《若干措施》提出的各项工作举措,结合我局前期摸底调研情况,以“定量+定性”相结合为原则设置指标,增强项目审核过程中的科学性、可操作性。
四、具体条款解读
(一)第九条第(二)款第6点及第十条第(二)款第5点关于专利、版权和国内外知名工业设计奖的要求,申报单位需同时满足方可申报。
(二)第九条第(四)款关于已获得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工业设计中心项目的扶持,参照深圳市工业设计中心资助方式给予资助。已获市级工业设计中心或市级领军企业资助的,不重复资助,按就高原则予以补差。
(三)第十一条第(三)款关于知名工业设计奖已明确奖项名录,IDEA入围奖等未在奖励范围的奖项不予资助。
(四)第十二条第(二)款第2点,要求申报项目成果获得设计领域的专利或奖项,非设计类专利、奖项或申报单位其他项目获得的设计领域的专利或奖项不予确认。
(五)第十四条第(一)款第3点,工业设计文化传播推广项目需围绕工业设计文化主题,以促进工业设计文化传播和提高工业设计普识度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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